- 一、依教育部109年12月18日臺教文(三)字第1090182891號函辦理。
- 二、教育部為配合國家發展需要,鼓勵國內優秀青年赴國外知名大學校院攻讀博(碩)士學位,續於110年辦理留學獎學金甄試。
- 三、旨述簡章另登載於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網頁/主題專區/海外留學/公費留學與各項獎學金專區/留學獎學金甄試資訊/簡章、契約書及其他相關表格下載專區供瀏覽、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