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訊】親子法專題研究課程參訪活動 從民間機構的觀點認識收出養議題

【法學院訊】

會後全體合影
圖一:會後全體合影。
講座中謝小琪副執行長進行議題分享
圖二:講座中謝小琪副執行長進行議題分享。
會議中師生踴躍提問互動以深入了解議題
圖三:會議中師生踴躍提問互動以深入了解議題。

撰文:黃嘉苓 攝影:高婕如

在本學期的最後一堂課,戴瑀如老師於6月20日帶領親子法專題課程的修課同學參訪位於景美的忠義育幼院。由忠義育幼院謝小琪副執行長以簡報方式,向戴老師及同學介紹忠義育幼院之創立與沿革經過,並說明其目前之兒少照顧模式。

謝副執行長表示,忠義育幼院創立至今已逾70年,經歷多次組織調整及院址搬遷,目前在臺北市政府監督下,提供失依兒童及少年生活照顧、醫療照護、心理創傷輔導、就學及就業輔導等安置教養服務,並協助孩子們培養健全的情感依附關係與良善社會能力,希望失依孩子滋長正面力量,使其身心靈健全發展。

忠義基金會依據失依兒少之年齡及需求,分別設立不同型式之服務中心。「桃馨園」提供必須緊急保護或經法院裁定需短期安置之桃園地區0至6歲兒童緊急安置生活照顧及安全保障;「忠義育幼院」則提供經評估有中長期安置需求之0至14歲棄嬰、受虐或嚴重疏忽、家庭遭遇變故兒童之安置服務。育幼院硬體上採取分齡及家庭型態的照顧方式,因應不同年齡階段孩子的身心發展需求;12至18歲經評估有中長期安置需求之保護個案、危機家庭、家逢變故少年,則由「心棧家園」負責其生活能力培養與輔導、升學與就業輔導、心理諮商輔導以及家庭與社會關係重塑。此外,忠義基金會亦協助經社工評估有收、出養服務需求之原生家庭、出養兒童及收養家庭,辦理國內、國外之收出養服務。

謝副執行長指出,不同年齡階段兒少之保護與照顧,各有必須特別注意之處。幼小孩童部分,時常須先處理其遭受家暴後的醫療照顧與復健療程;2-6歲孩童則須留意其身心狀況,協助發展遲緩兒童配合早療課程;學齡後及青少年階段的孩子必須注意其在學校的人際關係,是否受到排擠等問題。這些都需要眾多社工及志工付諸大量時間,用心陪伴孩子成長。然而,目前社工人力嚴重不足,每位主責社工都同時擔負數個安置兒少的保護工作。確實可能造成兒少替代性照顧出現漏洞。社會矚目的〈凱凱案〉即為令人難過的案例。

對於〈凱凱案〉發生後,主管機關提出的相關修法草案,謝副執行長亦表達部分疑慮。由於草案內容強化兒少所在地之地方社政主管機關的權責,由其進行兒少出養必要性評估、協助尋求收養人,以及召開兒少出養媒合審查小組會議,選任合適收養人。然其人力若無相應增加,將可能導致兒少等待出養期間延長;此外,草案要求收養人與待出養兒少必須先行共同生活一定期間。此規定雖讓收養人和被出養兒少有機會先透過漸進式接觸,實際感受及了解彼此個性與生活模式,有效減少雙方日後衝突及反悔收出養情事發生。但此規定將增加外國收養人來台收養兒童的障礙,其將須負擔更多金錢及時間成本,可能因此降低收養我國兒少的意願。

在問答時間,與會者把握機會,踴躍提出許多兒少安置實務的問題與謝副執行長討論。謝副執行長舉出許多實務上遇到的案例進行解說,並期許能建立與法院溝通的管道,讓法官能了解第一線實際照顧兒少社工的想法,使兒少能獲得最妥適的照護安排。

參訪活動結束前,在社工引領下,戴老師及同學們參觀育幼院二樓、三樓的硬體設施。同學們見到受安置孩童受到院方妥善照顧都很感動。在同學與小朋友互相揮手道別聲中,本次育幼院參訪活動劃下完美句點。同學們紛紛表達對於民間組織社工及志工們無私奉獻精神的敬佩與感謝。

雖然本次參訪時間短暫,但相信藉由此次難得的參訪經驗,已經使日後可能在司法界或行政部門工作的法學院學子們,對於我國兒少替代性照顧措施有了更深的認識及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