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轉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案,請各單位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書(含二手書),未經授權,勿擅自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請查照。

  • 2023-09-18
  • 彭子欣
一、依教育部 112 年 9 月 5 日臺教高通字第 1120085146 號函、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12 年 8 月 29 日智著字第 11260013520 號函辦理。

二、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及公開傳輸之權利,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他人著作,涉及重製、公開傳輸等著作利用行為,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 44 條至第 65 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如欲利用他人著作,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

三、大專校院學生掃描、影印國內、外之書籍,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化整為零之掃描、影印,或任意下載、上傳他人論文等,此等利用行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將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如遭著作財產權人依法追訴,恐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

四、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各項著作權宣導資訊連結如下,併請轉知本校師生連結參考、運用:
  (一)該局官網之校園相關宣導資源:
     1、「校園著作權」專區:https://topic.tipo.gov.tw/copyright-tw/lp-415-301.html2
     2、教學相關之著作權Q&A:https://topic.tipo.gov.tw/copyright-tw/lp-919-301.html3
     3、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著作權基本觀念」課程:https://elearn.hrd.gov.tw/info/10028194
  (二)該局多媒體宣導資源:
     1、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TIPO.gov.tw/
     2、著作權x原創我挺你粉絲團:https://zh-tw.facebook.com/copyright.com.tw/
     4、Podcast原創我挺你:https://linktr.ee/podcasttipo

五、若本校師生遇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疑義,歡迎洽詢本校產學營運暨創新育成總中心智財專員張先生;電話:02-293-3091 轉 69348;信箱:hungyen@nccu.edu.tw。

六、檢附教育部函(如附件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函(如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