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館開放期程說明

  • 2025-07-04
  • 王伶伊
法學院館開放期程說明
法學院館於114年6月17日取得使用執照,並於6月21日舉辦揭牌暨啟用典禮。惟因家具、設備尚未全數設置完成,且規劃於暑假期間進行搬遷作業,故尚未對外開放。
為完善各項空間使用需求,114學年度第1學期設定為「試營運期」,館內空間開放時程及對象說明如下:
空間類型 預定開放期程 開放使用對象 說明
教室空間 114-1學期 課程師生使用 114-1學期尚未開放課程以外之借用
會議空間 114-2學期 院外單位借用 114-1學期僅開放院內活動使用
圖書館(閱讀區) 114-2學期 視114-1學期開放院內學生使用情形,評估後續管理方式及使用對象。 114-1學期僅開放院內同學(含雙主修)使用
圖書館(書架區) 115-1學期(實際開放時間視圖書建置進度) 初期僅供館內閱覽,不開放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