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訊】偵查的藝術──邢泰釗檢察總長專題演講

【法學院訊】

葉啓洲副院長開場致詞
圖一:葉啓洲副院長開場致詞
邢泰釗檢察總長演講
圖二:邢泰釗檢察總長演講
楊雲驊教授主持
圖三:楊雲驊教授主持
與會來賓及聽眾大合照
圖四:與會來賓及聽眾大合照

撰文:嚴維謙、力維佑 攝影:力維佑

本校法學院刑事法學中心於9月11日,邀請最高檢察署邢泰釗檢察總長,以「偵查的藝術」為題,暢談作為一個法律人及檢察官,理應具備的專業素質以及心態,為現場與會的來賓,揭示了檢察官工作背後的思考及偵查工作中種種學問。講座當天逾10位教師齊聚法學院演講廳共襄盛舉,廳內300人的座位更將近爆滿,盛況空前!

本場講座由法學院葉啓洲副院長及楊雲驊教授開場介紹,並由邢泰釗檢察總長進行偵查流程及檢察官職責的精采演講。總長透過學者、律師、法官、檢察官等「法律人」的不同思維模式,提醒大家有關法律、事實、結論間的排列組合與其背後代表的意涵。對於檢察官而言,最重要的是要先確認事實,由於檢察官在進行偵查時會是第一個接觸到案發現場及相關證人、證據的關鍵性角色,因此必須先將事實調查清楚,確認好事實後才能去尋找適合的法律並將事實涵攝進法律,最後得出一個適當的結論來決定起訴與否。

總長接著說明,作為一個好的檢察官應具備的基本條件,首先即是自制力,若無自制力,將易陷入權力的腐化中;再來要有對這份工作的熱情,過程中會遇到許多難題及阻礙,若無熱情支撐,在偵查過程中可能難有突破及完善地完成任務。最後要有學思能力,總長引用論語「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強調學思能力的重要及不可替代,檢察官在偵查過程甚至生涯中必須時刻提醒自己。

接著總長講到檢察官所應具有的偵查能力,首先需有強健的體魄。在偵查工作中,可能會因為必須搶得先機而需要不分日夜處理,才能好好妥適地處理案件,因此絕對需要有好的身體素質,還要有健康的心理與好的抗壓性,才能扛得住來自外界或是心理的壓力。再來需要敏銳的觀察力,要能見微知著,仔細探尋每個可能的線索。檢察官與法官不同,法官就現有的、已被調查好的事實來加以審理即可,但檢察官需要從無到有來建構犯罪事實,因此組織及觀察能力亦為檢察官專業能力之一。另外還需要追根究柢的能力,務必將犯罪事實調查清楚,秉持毋枉毋縱的精神,保持戒慎恐懼與兢兢業業的態度。檢察官手握決定被告是否受到刑事訴追的權力,因此必須追根究柢並釐清犯罪事實。最後為綜合能力,包含對於被害人要有同理心,以及領導能力,如何領導並指揮司法警察、檢事官等檢察官兵力也是發見真實、偵查藝術的關鍵一環。

至於身為檢察官的專業倫理素養,要精準適用法律、並且熟讀一切相關案件的卷證,蓋程序法作為實體法的基礎,必須要向下扎根將每個刑事程序盡力做好且不遺漏,才能讓法院做出合理且適當的刑罰決定。

為了達成精準適用法律,就是善用法律人的最大工具。邢總長強調法律人的技藝就是論證,司法文章必須能掌握人心。而檢察官的司法文章就是起訴書或不起訴處分書,若此種司法文章不能緊扣人心絃,詳盡地展現推理過程及犯罪事實,那麼也就難以說服法官做出有罪判決,更不能說服人民接受自己所做的決定。

最後的關鍵素養是博而能一,除了要見識廣博、注意到每個有利或不利被告的證據及細節外,還要能有自己一貫的思考方式,不會隨波逐流,才能做好檢察官偵查的工作。

本場講座囿於時間不足,總長僅能簡短概述檢察官的基本要素,但卻也讓與會者在短時間內理解身為檢察官必備的素養與技能,讓有志於此的同學具備更多思考方向,並體會何謂偵查的藝術,著實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