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訊】本校法學院公法學中心邀請德國敏斯特大學Niels Petersen教授來訪演講探討氣候變遷與世代正義

【法學院訊】

德國敏斯特大學法學院的Niels Petersen教授進行專題演講
圖一:德國敏斯特大學法學院的Niels Petersen教授進行專題演講
本校法律學系許耀明教授進行主持
圖二:本校法律學系許耀明教授進行主持

撰文:連浩鈞

本校法學院公法學中心於2024年10月1日上午有幸邀請到任教於德國敏斯特大學(University of Münster)法學院的Niels Petersen教授於法治斌講堂以The Equailty, Climate and Future Generation為題進行演講。Petersen教授為德國法蘭克福大學(Goethe University, Frankfurt)法學博士,並專精於國際經濟法、歐盟法、國際人權法與憲法等領域,研究成果豐富。

演講開始前,由本校法律學系許耀明教授主持開場,許耀明教授近年的研究方向即與氣候訴訟有關,其對在場的同學說明同學們都是未來世代,都將是氣候變遷的受害者,凸顯這次演講主題的潮流性與重要性。

Petersen教授以「平等不歧視原則」此一全新視角分析氣候變遷對於下一世代的影響,其指出在無論國際或國內司法機構中所受理的氣候訴訟均在少數,重要命題在於國際人權法下要為未來世代發聲,必須定義出未來世代為脆弱群體的事實。未來世代的脆弱之處在於其相較於當前世代處於政治上弱勢,且民主決策過程太長,導致有意願做出改變者無法進行決定,而當前政策又必須經過長時間證明有效性,甚至導致該決定無法被未來世代逆轉。

Petersen教授認為,在法律上可能會造成對未來世代的間接歧視。氣候變遷在實務訴訟上主要在生命權,隱私權與經濟性權利中討論,因此政府如果拒絕履行減緩氣候變遷之義務,這是對次世代的間接歧視。然而,在氣候訴訟上應如何要求國家應有積極作為並不明確,此將牽涉到個人層面誰來賠償?歐洲人權法院與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所指出國家應有清晰面對氣候變遷的計畫。

演講結束後,由本校法律學系傅玲靜教授、陳貞如副教授、吳秦雯副教授與外交學系蔡沛倫助理教授進行與談。傅玲靜教授針對未來世代的範圍是否包含「尚未出生的人」進行提問,此牽涉基本權利主體的問題。陳貞如副教授則詢問永續發展概念在國際法下是否能導出未來世代的權利。吳秦雯副教授則提出關於企業永續盡職調查命令(CSDDD)的相關問題,亦有同學針對未來世代潛在氣候難民與國際法院正在進行中的諮詢意見程序進行提問,問答內容包羅萬象且非常踴躍,均與Petersen教授在問答過程相談甚歡。

在活動尾聲,由許耀明教授代表公法學中心表達對Petersen教授來訪演講的感謝,並期待在未來能有再次相見的機會,使本校師生能夠享受Petersen教授所帶來的學術饗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