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生現場報到、驗證程序:
報到時間 | 114年6月8日(日)09:00-10:00 |
報到地點 | 本校法學院館(詳細地點會於5月底確定時公告) |
報到方式 |
以現場報到辦理,方式有二: (1)本人親自辦理。 (2)委託他人代辦:委託書(如附件)及被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
報到、驗證所需文件 |
1.學歷(力)證件:查驗正本,皆需另繳交一份影本
(1)查驗中文畢業(學位)證書正本,另繳交影本一份(改名者須附戶籍謄本影本)。
(2)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報考資格錄取之考生,查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另繳交影本一份。 (3)持國外學歷考生,依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就讀學校需經教育部認可,並繳驗下列文件正本,另繳交影本:
A.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
B.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 C. 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一份(應涵蓋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期間)。 (4)大陸學歷者,需繳驗下列文件正本,另繳交影本:
A. 畢業證(明)書。
2.兩吋照片電子檔B. 學位證(明)書。 C.歷年成績。 D. 畢業證(明)書經大陸地區指定之認證中心證明屬實之證明文件。 E. 學位證(明)書經大陸地區指定之認證中心證明屬實之證明文件。 F. 歷年成績經大陸地區指定之認證中心證明屬實之證明文件。 G. 碩士以上學歷者,並應檢具學位論文。 H.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入出國紀錄應涵蓋學歷修業起迄期間)。 I.身分證件。 (照片電子檔可先行於報到前以E-mail的方式寄送至chu-chun@nccu.edu.tw) 3.未完成驗證者,視同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若有任何疑義,請於114年6月6日(五)17:00前電詢陳助教(02-29393091*51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