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恆英法律事務所所長朱敏賢律師為感念父母朱阿田、朱郭英教養之恩及獎掖教育文化善行,特設立「恆英法律事務所獎助學金」。
貳、申請資格:
一、法學院學生生活助學金:
本院大學部/碩士班(含法科所)學生,符合下列各項條件者:
(一)、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七十分以上。
(二)、申請時未享有公費,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須附證明)。
2、家中突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請於自傳中敘明)。
3、家庭經濟困頓致無法負擔就學費用(請於自傳中敘明)。
二、法學院學生成績優秀獎學金:
本院大學部/碩士班(含法科所)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
三、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全職工作者。
(二)、錄取當學年度辦理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者。
(三)、曾獲本獎助學金者。
(四)、已領取本校其他獎助學金補助學雜(學分)費或每月生活費者。
參、名額及金額:
一、法學院學生生活助學金:
(一)、每學期助學名額以五名為限。
(二)、助學金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二、法學院學生成績優秀獎學金:
(一)、每學期獎勵名額以五名為限,大學部三名和碩士班(含法科所)二名為原則。
(二)、獎勵金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肆、申請相關事宜:
一、本獎助學金之申請,即日起至113年11月25日(一)17:00止。
二、所有申請文件請於截止日前交至13樓法律系電腦室。
三、申請結果將於十二月底前公告。
四、承辦人:王伶伊助教 (02)2939-3091*51316 / kristin@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