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訊】法律工作不能孤芳自賞 法律是服務的行業
陳美如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士、輔仁大學法學碩士、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商學組碩士,現為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曾在財政部金融局、正源國際法律事務所、元大銀行等公私部門服務,擁有豐富的金融法律工作經驗。
法律工作不能孤芳自賞
法律是服務的行業
撰文=黃勝韋 攝影=蔡祖芸
「服務別人也成就自己」,這個信念讓陳美如學姐在職場上不放過每個成長和展現自我的機會,以正面開放的態度面對不同的挑戰與任務,樂於付出心力,藉此多方學習,也因而造就了她豐富的經驗與成就。她並建議未來新院館可以規劃專屬空間,展示學生參與各項活動的優異表現,鼓勵全方位發展,展現學校全人教育的精神。
回顧大學求學經驗,陳美如學姐提到了法律課程以外基礎學門的學習。當時法律系在法治斌系主任的規劃下,開設其他學校法律系沒有的第二外語課程,學姐選修了由日文系老師支援開設的日文課與劉宗德老師的法學日文,這對後來無論是在職期間赴日進修,或是閱讀日本期刊獲取最新知識都相當受用。此外,當時財經法學組將會計學定為必修課,雖然每週有三小時無學分的實習課與堆積如山的作業,相當辛苦,但這些訓練奠定了日後學姐從事金融監理工作時解讀報表的能力,「還好在學校有學過。」學姐說道。法學之外的學習歷程,成為陳美如學姐邁向金融法律之路的最佳助力。
除了學習專業知識,人際互動與人文關懷的培養也很重要
談起政大法學院的老師們,賴源河、黃立及方嘉麟老師活潑的教學方式及案例考試重視邏輯分析能力,讓學姐印象尤為深刻。特別是黃立老師,除了鼓勵學生做非傳統的職涯規劃外,還會拿著法律草案到課堂上討論,重視問題分析與立法精神的生動教學,讓學姐在職場上面對多樣的問題時能提出解決方案,影響相當深遠。
陳美如學姐回憶起當年在季陶樓上課的情況:「當時每天都扛著大六法上山,甚至還有些同學會騎腳踏車上去。」班上在季陶樓的一樓放了一本留言本,在那個沒有即時通訊的年代,同學們會在上面寫笑話、當聯絡本,彼此感情十分融洽,時常也有登山社的同學發起郊遊、露營等活動。對於法學院即將成立的新院館,陳美如學姐也非常期待,並表示新院館除了功能可望更齊全外,「國內的法律系為大學科系,不像外國是學士後的專職教育,因此必須更重視全人教育。」學姐強調,學校除了教授專業外宜更重視學生自信、人際互動與人文關懷的培養,也建議未來新院館可以規劃學生參與社團活動、體育競賽、辯論賽等優異成果的展示空間,激發學生的自信和創造力,培養人際互動及鼓勵全方位發展,以展現出全人教育的核心價值。
多方嘗試不設限,緊握每個成長與表現的機會
談到多年來的職涯心得,陳美如學姐以一句話概括說明:「服務別人也成就自己。」在財政部金融局服務期間,她發現金融領域知識就像大海,為了圓滿完成交辦的立法任務以及具備金融監理專業的自我期許,特別利用下班時間去金融研修院修習了二十多門課程,以增進對於金融領域專業的認識。轉換跑道到了民營元大銀行後,法遵及法務主管的工作則強調與其他部門及分行溝通與協調的能力,特別需要耐心,學姐認為:「有心就不難」,應當把握住每一個能夠成長與表現的機會,也曾擔任銀行公會金融法規紀律委員會副主委義務職,為攸關銀行重大法案草案提供建議。談到過去帶過的一些法律系新鮮人員工,只因在學校沒有學過就拒絕陌生的新工作,讓她感到相當可惜。
最後,陳美如學姐勉勵法學院的學子們,在變化快速的現代社會,應當多加了解社會變遷、國際局勢,並多方嘗試以決定未來方向。除了學好法律專業,最好也接觸修習語文、會計、經濟學、甚至資料處理等不同的基礎學門。若時間允許,非常建議加入有興趣的社團,結交不同科系的朋友。「法律工作不能孤芳自賞,法律是服務的行業。」法律人進入社會後終究會面對各種不同領域的人士,如何與這些非法律背景的人士共事或溝通法律問題,人際互動及溝通可說是法律人一項必須具備的能力。(本文刊載於《政大法訊》第12期)